首頁 - 規(guī)章制度
規(guī)章制度/ RULES AND REGULATIONS為預防學生走出校園參加未經批準的社會活動,防止突發(fā)事件的發(fā)生,根據《內蒙古師范大學鴻德學院維穩(wěn)工作應急預案》(內師鴻院字〔2011〕12號)文件,特成立工作組并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盧鳳龍
副組長:梁和平、任鳳桃、許艷軍
成員:王佳麗、隋晶婷、白曉童、孟寶峰、蘇力德、蘇日嘎拉圖、齊常春、哈斯塔娜、娜仁高娃、孫清河、巴音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梁和平擔任,成員有白曉童、齊常春。
二、具體要求
1.各系部(附屬中專)均成立3個小組,即信息工作小組、處置工作小組、重點人員工作小組。
2.各系部(附屬中專)3個小組按照各自的分工,密切關注本單位師生動態(tài),特別是重點人的動態(tài),一旦發(fā)現問題,在及時上報的同時,系部(附屬中專)全體小組成員應立即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制止情況發(fā)生。
3.各單位在處理突發(fā)事件和做重點人員工作時,一定要掌握相關政策,以疏為主,以堵為輔,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切勿簡單粗暴。
4.外教、留學生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按此辦法執(zhí)行。
三、應對措施
在特殊時期內,為防止師生外出參加未經批準的社會活動,共組建以下四道防線:
第一道防線,當在班級內發(fā)現有學生外出參加非正?;顒訒r,班主任要在學團干部的配合下,共同進行說服教育和勸阻工作,同時將情況上報系主任,并上報學院維穩(wěn)應急領導小組。
第二道防線,在班級內勸阻無效的情況下,系部主任要帶領處置工作小組和重點人員工作小組成員及時趕到現場,在做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的同時,要注意與重點人或組織者多交流、溝通,并將情況及時上報學院維穩(wěn)應急領導小組。
第三道防線,在系部(附屬中專)內做工作無效的情況下,學院分管領導帶領處置工作小組和重點人員工作小組趕往相關系部(附屬中專)及時做疏堵工作。當發(fā)生較多同學要走出校園參加未經批準的活動時,全院黨政領導,各處室、系部負責人及學院應急工作分組全體成員共同趕到現場做工作,在不激化矛盾的前提下,想方設法阻止學生走出校園。并及時將情況上報內蒙古師范大學和教育廳。
第四道防線,保衛(wèi)處配備民族師生干部,在較多同學要走出校園參加未經批準的活動時,工作組成員無法阻止的情況下,南門門衛(wèi)室工作人員及配備的民族師生干部要極力阻攔,做學生的思想工作,將學生堵在校內,不得出校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